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巩固提升
我院
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成果,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
师生
生命安全。根据
学院
统一部署,结合
教学实训
实际
情况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
落实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
师生利益
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
教学实训
必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
学院
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张继忠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院长
副组长:
颜廷山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副院长
姜桂娟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副院长
成
员:
王忠波
武装保卫处处长
黄瑞海
实验实训中心主任
李金生
总务处处长
冯永谦
动物科技分院、食品工程分院院长
闫瑞涛
机电工程分院院长
薛永三
信息工程分院院长
于桂萍
人文艺术分院院长
邢立伟
农学分院院长
聂洪臣
经济贸易分院院长
姜
辉
制药工程分院院长
张云昌
财务管理分院院长
下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武装保卫处
,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协调沟通、督导检查、统筹推进、情况汇总等工作。
四、整治重点
以《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安委﹝2016
﹞
7
号)、《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
2016
﹞
3
号)、《国务院安委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
2016
﹞
11
号)、《黑龙江省
2016
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和《黑龙江省学校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为依据,重点整治以下三项内容。
(一)开展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
各部门
要按照“全覆盖、零
容忍”的总体要求,针对实验实训基地、教学实验室
、
实验用品仓库
、气瓶储存间和燃油储存库
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
进行专项隐患排查
,
保证隐患排查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遗盲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隐患责任和隐患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坚决予以消除。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整治。各
部门
要开展风险辨识,重点开展对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有毒有害化学品试剂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规范设置、严格管理校园内部危险化学品仓库,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保证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良好;要建立完善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联系有资质的危化品处置企事业
单位
将
学院
积压的危废品予以分批处理,并逐步建立
学院
和危废处置企事业
单位
长期合作
,健全
定向
处置长效
机制。
(三)开展易燃易爆气体消防安全整治。
相关职能部门
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石油气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校内餐饮经营单位有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相关部门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
巡查,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五、时间安排
2017
年5
月至2019
年
10
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
年5
月
)。按照
上级机关
相关要求,
各相关部门
制定
具体实施
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
,
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部署工作,组织宣传,营造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
年6
月
至2018
年12
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成果;2019
年1
月至2019
年
9
月深化提升)。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
年10
月)。
各相关部门
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成果,
报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办公室,办公室
形成总结
材料
报省教育厅
安全督导处
。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完成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攻坚战。
(二)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安全大检查“回头看”相结合,保障和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保障能力资金投入,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从 2017
年第二季度起,
各相关部门
每季度末月
中旬
前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武装保卫处),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汇总后上报教育厅。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2017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