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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落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提示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21-10-21
    普通 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黑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
    请各高校 认真贯彻落实 切实抓好 实验室危险废物 监管和处置
    工作。
    各高校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
    切实肩负起责任,有效保障实验室安全。 对危化品、病原微生
    物、辐射源等危险源, 实施 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
    流程全周期管理 实验后产生的废弃物要统一收储并依法依规科
    学处置。 强化安全红线意识 ,完善并落实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对于发现的问题 立即 整改, 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具备条件的高校
    应集中区域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预处理工作。
    黑龙江 省教育厅
    2021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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