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北京交通大学“12.26”实验室爆炸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确保学院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学院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确保2019年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有效实施,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实验室安全检查监管力度,通过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质量指标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机制、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和落实,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认真整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实验室重大事故发生,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高效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工作环境。
(二)总体要求
1、分级负责
实行院、系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突出重点
检查工作以贯彻落实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为重点,针对安全管理组织结构、规章制度、技术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排查等关键节点开展监督检查。
3、强化整改落实
结合实验室安全质量指标检查中暴露出的工作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着重关注、跟踪落实,明确责任、认真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立改立行。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相关工作。
组 长:姜桂娟 颜廷山
副组长:黄瑞海 王忠波 吴英
成 员:八大系主任、周淑香、李金生、张春凤、张晓慧、于瀛军、于瀛宇、陈殿启、王崇辉、魏树成、黄鑫、吴玉堂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训中心。
办公室主任:吴玉堂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包括院内各级各类实验实训室(基地)。
(二)检查重点
按照教育部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19版),结合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质量指标体系,重点包括:
1.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立情况
2.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情况
3.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开展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环境管理情况
5.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措施(仪器设备、危化品、生物、水电、防护、辐射)情况
四、检查方法和步骤
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整改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阶段(自方案下发之日起至5月20日)
各系部结合所属实验实训场所特点制定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检查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各系部于5月20日前,将主要负责人签发的自查报告报送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督查阶段(5月21日至6月20日)
在自查基础上,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由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组成重点检查小组,对实验室安全管理松懈、自查不认真、事故隐患反映突出的系部,集中开展重点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形成整改建议报告经学院安委会审批后,于6月21日前由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达整改通知书至整改单位。
(三)整改阶段(6月21日至10月31日)
各系部根据查出的问题,结合系部实际和学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工作。于6月30日前报送整改及实施进度方案至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综合检查总结评价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由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综合检查,组织召开总结会,总结经验,推广借鉴,全面推进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提升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和水平。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系部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系部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
(二)认真自查,不走过场
自查是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重要环节,要求全覆盖、零容忍、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单位一定要认真严肃地开展自查,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凡自查不认真的单位,经重点督查仍不认真落实的,要依据学院规章严肃处理。
(三)层层负责,以查促建
按照分级负责工作机制,把检查工作责任制与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紧密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检查促进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严整改、重实效。
附件:
1. 实验室安全检查质量标准
2. 实验室安全检查目录
3.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